综合科工作职责
综合科是基建处的综合服务部门,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工作、人事管理工作、财务管理工作、资产管理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。
1.行政管理工作
(1)组织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;
(2)负责会议组织、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;
(3)负责各类文字材料的撰写与审核工作;
(4)负责学校用章申请的办理工作;
(5)负责基建处网站维护、对外宣传报道及各类信息报送工作;
(6)负责部门OA秘书工作;
(8)负责部门各类采购、合同流程管理工作;
(9)负责发布年度维修计划通知、整理汇总报学校党委会议审议。
2.人事管理工作
(1)按照学校人事处相关规定,协助工作人员的招聘与调配工作;
(2)负责外聘人员档案的调动与管理;
(3)负责部门人员的内部培训、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;
(4)负责工作人员(含外聘人员)的考勤管理。
3.财务管理工作
(1)负责部门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;
(2)负责日常财务报账工作;
(3)负责工程款审核和付款审批工作。
4.资产管理工作
(1)负责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;
(2)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、移交、清查及报废等工作。
5.后勤保障工作
(1)负责工作人员的生活、劳动保护和福利的安排、领取、发放和管理工作;
(2)负责公务车辆申请;
(3)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。
6.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
规划管理科工作职责
规划管理科负责校园基础建设规划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,负责工程项目前期的申报、审批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,协助做好造价阶段组织协调和施工期间设计变更审核工作,负责后期环保验收、规划验收、竣工备案等工作。
1.工程建设前期工作
(1)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,启动并落实年度建设工作计划;
(2)负责组织各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报审工作,办理各类工程项目报批手续;
(3)负责组织各类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工作;
(4)负责办理方案、扩初、施工图以及专业(专项)设计的报审及经费支付工作。组织各阶段的讨论、优化和细化工作;
(5)负责设计、勘察招投标文件的审核及相关合同会签(会审)和签订工作;
(6)负责办理各类工程项目清单编制申请手续;
(7)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。
2.工程建设过程管理工作
(1)负责协调设计单位配合完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相关工作;
(2)协调设计单位、地勘单位做好服务工作。
3.工程建设后期验收工作
(1)负责完成环保验收工作;
(2)负责完成规划验收工作;
(3)负责完成竣工备案工作;
(4)负责完成其他相关工作。
4.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
施工管理科工作职责
施工管理科全面负责学校新建(改扩建)工程、修缮维修改造工程的全面管理工作,包括工程质量管理、进度管理、工程技术及施工安全管理、工程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管理、工程竣工后期管理等。
1.工程质量管理
(1)负责组织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、落实整改;
(2)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初验并向资产处上报验收申请;
(3)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分析会议,根据专家意见提出处理方案;
(4)负责检查并督促各项监理工作。
2.工程进度管理
(1)负责审核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、工期延误申请和工期验证工作;
(2)负责检查监督工期节点计划实施情况;
(3)负责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报审工作;
3.工程技术及施工安全管理
(1)负责组织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案的论证及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工作;
(2)负责审核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、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;
(3)负责审核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,检查及督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;
4.工程款支付和工程竣工后期管理
(1)负责进度款付款申请的审核工作;
(2)负责组织工程项目预验收及竣工验收相关工作
(3)协助工程结算相关工作;
(4)负责工程项目质保期内维修管理及质保期满后的验收工作;
(5)负责督促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工作。
6.其他工作
(1)负责巡视施工现及各类协调工作;
(2)负责处理基础设施各类突发、应急工作。
7.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
档案管理科工作职责
档案管理科主要负责基建处综合档案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,包括档案的整理、存档、移交等工作。
1.综合档案管理
(1)负责行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;
(2)负责党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;
(3)负责综合档案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相关工作;
(4)负责综合档案的借阅、查询及保管工作。
2.工程档案管理
(1)负责施工图纸及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;
(2)负责档案借阅的审核、督促外借档案的归还。
(3)负责工程档案移交至学校综合档案室及城乡档案馆相关工作;
3.电子档案管理
(1)负责扫描、整理电子版档案,形成电子文件;
(2)负责电子档案的登记、查阅、发放及回收;
(3)负责工程管理系统的维护、更新等工作。
4.其他工作
(1)负责做好文件、资料、档案的保密和保管工作;
(2)负责档案人员业务培训工作;
(3)负责档案库房管理工作;
5.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
安全质量监督科
负责定期检查工程项目施工、监理等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履职情况,加强全员质量安全教育培训,配合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;督促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检测等单位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;执行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,落实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手册、工程质量责任标识等制度;负责对关键工序、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等工作。